蓟州区卫计委2017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通知
责任编辑: 时间:2017-07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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蓟州区卫计委关于2017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
委属各单位:
按市卫计委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每年应取得25学分的规定,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,卫技人员的25学分包括Ⅰ类10学分(国家级、省市级项目)和Ⅱ类15学分(区县院级项目)。按照继教政策要求和推广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精神,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,2017年继续使用蓟州区卫生培训网,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自学完成当年的继教任务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- 利用蓟州区卫生培训网进行远程培训
由卫技人员缴费注册后,登录蓟州区卫生培训网tjjx.cmechina.net自行选取课程学习和考试,累计取得相应Ⅰ类、Ⅱ类学分,考试成绩自动进入天津市卫计委ICME继教管理系统,从而达到全年所需25学分(含Ⅰ类10学分、Ⅱ类15学分)的要求。卫技人员务必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学习与考试,并取得学分。具体学习时间、上网地点、项目选择等方式均由个人自主决定,操作流程参见网站首页说明或咨询本单位继教科管人员。
- 收费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经费管理办法规定:继续医学教育的经费采取国家、集体、个人等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解决。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个人也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。我区全体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(含初、中、高各级职称),今年全员继续使用蓟州区卫生培训网参加继续医学教育,每人缴纳200元,分别由个人和所属单位各自承担100元,单位承担部分从继教经费中列支。
以上费用由分院以上单位统一收齐后,于7月5日(周三)集中缴费报名。继教办地址:蓟州区人民医院B区东侧8层,联系电话:29199617,60733036。
- 2016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证书领取
7月5日(周三),由分院以上单位统一领取。地址电话同上。继教合格情况名单已发至各单位邮箱,不合格原因见表内同名专项。
- 注意事项
1、各单位报名时务必提交远程培训人员名单及IC卡号(可利用邮件中提供的excel表格修改),要求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。
2、各单位请注意收集以下各项材料,并于12月18日交到继教办。
(1)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的外省市学分证原件及本单位外出学分清单,且该学分项目由本单位继教科管人员在ICME系统中验证通过方可上报;上报外出学分证后,不足25学分的剩余学分由本人在蓟州区卫生培训网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补齐。
(2)2017年度进修或读研(6个月以上)人员花名册、6个月以上规范化培训名单,盖单位公章有效;
3、天津市实行继续医学教育ICME管理系统,无IC卡者不能参加远程学习及其他任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,无法获得年度继教合格证书。需要新办、补办IC卡的人员,请于6月30日到继教办(地址电话同上)办理,新办卡者需交1寸彩照1张。新录用人员IC卡由各单位统一办理。
4、各行业协会等办理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,不足25学分的一律参加蓟州区卫生培训网取得Ⅱ类15学分以及剩余学分。
五、加强组织领导。
按《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》规定,继续医学教育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,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、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,也是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。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好今年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。
蓟州区卫计委
2017年6月19日




